照片攝於民國107年(2018),圖中是板橋社區大學【海岸線最美的風景:探訪海女文化】課程組織學員前往貢寮鄉的參訪行動所拍攝。圖中是在澳底漁港拍攝的漁船景象,漁船上端支架的連續的吊燈,是漁船的主要配備,鄰近的大陸漁工向訪談者解釋,近海漁船通常半夜出海,每日捕撈。澳底漁港常見外籍漁工,但操著濃厚口音且四十多歲的大陸漁工,是近年漁村少見景象,在台灣1980年代末期的經濟成長時期,台灣島內陸上工作比海上工作薪資高,導致漁業缺工情況嚴重,漁船船主繞過法令到大陸沿海找漁工的情況多見,但因不屬於合法聘僱沒有許可,只能在海上旅館(即在海上的船隻經營旅館,提供漁工們各種生活物資與食宿,不入岸即不違法),卻也造成幾起重大船隻翻覆與火災死亡事件。大陸漁工的人權問題直到民國85年(1996年)前後制定工作權相關法令後才獲得些許改善。隨著中國的經濟崛起,年輕的大陸漁工也少見了,中壯年的大陸漁工在台灣工作多年,雖規定大陸船員只能在碼頭區流連,但也熟門熟路在休閒時到處晃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