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民國77-78年(1988-1989),攝影家朱健炫,海山煤礦歷經兩次大型災變加上本地煤價的競爭力不如進口煤,旋即在民國78年(1989)決定收坑。公佈欄一般會公告人事調動、捐錢、遣散事宜等等,而照片中正描述收坑前的公告欄張貼礦場人員遣散一事,有幾位礦場人員相互前往關心收坑後的工人權益。
公布欄建設在礦場來往工作的重點位置,公佈欄為在海山煤礦拱橋旁邊,因此一邊通往選煤場、一邊可以通往照片後方的坑木場,此外有鄰近事務所和福利社,礦場公告欄的選擇地點有他特別的用意,位在四通八達的地方,以便礦業公司公告一些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