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張照片為海山煤礦的公佈欄,位於事務所與坑木場的中間位置,為礦方向礦工們說明與指示重要事項與規定的管道,照片中可以看到駐足的礦工仔細的看著公佈欄的內容,根據拍攝者朱健炫的回憶:描述當天是為最多人去看公告的場景,從內容上可以知道為民國78年(1989)1月20日,為公司與所長楊國華先生,為了礦工遣返與轉業,要請礦場內的員工們準備三項資料備用,像是要「戶口名簿影印參份」等申請資格,最後提醒要在公告期限內繳交完成。
此項政策便是為在民國73年(1984)接連發生的三大礦災:海山煤礦礦災、海山一坑煤礦礦災與煤山煤礦礦災,便於民國74年(1985)由行政院公佈的「輔導煤礦礦工轉業及補助礦工資遣實施要點」開始協助礦工轉業的職業訓練與安全不足的礦場退場與礦業權註銷的業務。
此項政策便是為在民國73年(1984)接連發生的三大礦災:海山煤礦礦災、海山一坑煤礦礦災與煤山煤礦礦災,便於民國74年(1985)由行政院公佈的「輔導煤礦礦工轉業及補助礦工資遣實施要點」開始協助礦工轉業的職業訓練與安全不足的礦場退場與礦業權註銷的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