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為三鶯部落內的公共空間,位於現任頭目的住家附近,根據部落內的住民所述這個空間多是在早上6點上班之前和下午會有居民來此休憩,空間旁所放置的竹簍為前頭目陳美蘭所製作,為阿美族捕魚的工具,除了有美化環境的作用之外,也是成為部落小孩學習部落文化的教材示範,旁邊的草皮上則是有族人們製作的高爾夫球設施,提供給部落的族人可以在休憩的時間遊玩與運動,三鶯部落的聚落空間為自救會與政府協商後的專案處理後所興建,土地為向國有財產屬承租土地使用權20年與部落居民負擔約50萬元的三分之一自備款項、三分之一向銀行貸款款項與三分之一的政府補助款項,之後依照人口數與坪數進行興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