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刊載於思與言第六卷第二期,為徐正光先生所著,內容旨在介紹結構人類學的脈絡及研究方法。李維.史陀是結構人類學的領航人,他首先提出社會結構不是我們能直接研究的領域,而應透過「範式」(model)的研究入手。社會關係只是經驗素材,這些素材建立起社會結構的範式,兩者屬於不同的範疇,不能化約為某一社會關係的總體,也就是說,社會結構是研究者的心理建構,比社會關係本身更為抽象。
結構主義特別重視建構「範式」,這是我們可以作為比較的基礎,在從範式中建立最能解釋社會事實的原則。因此,第一步就是要收集與觀察事實,描述它們之間的關係,建立特殊的範式(specific model),再來便是比較同類或不同類的範式,從此建立的範式可稱之為一般的範式(general model)。這種研究分析從語言結構中得到啟發,語言內容可以細分最小單位,再從中找到基本原則。要注意的是,結構主義並非研究人類學的唯一方法,然開創至今,確實影響深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