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小西園掌中劇團於大稻埕戲苑舉辦的「小西園文物展」,此張照片即攝於當時。根據戲單上的聯絡資訊,可知此份戲單的使用時間為1970年代後。戲單為早期的訂戲憑證,註記了請戲者向劇團或引戲人訂議的演出相關事項,如基本的演出時間、地點和訂戲者(爐主)。
戲單上也會申明由劇團提供或訂戲者提供的項目,如「福食」是爐主在演出時是否會供給團員伙食,若在內則由劇團自行處理,在外則由爐主提供。「枱前火」則是指戲棚外的燈光,而「枱金」則是指該場戲的演出費用。
由於早期電話設置並不普及,若想請戲,只能到演出現場找劇團,或者到戲館(劇團聯絡處)進行訂戲事宜。例如台北市大稻埕因商業興盛,曾是北部地區著名的「戲窟」;舊稱「獅館巷」的涼州街上,便有許多店家和布袋戲團合作,將店鋪設為聯絡處,代為引戲並收取傭金。涼州街45號的「西園茶室」,便曾是小西園、明虛實和新西園的聯合戲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