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1949年(民國38年)7月14日的更生報問答節錄。編者先生:敝人有下列疑問數點敬請賜予解答至惑!此頌,撰安,讀者何可人敬上七月十日一。敝人不幸於月前(五月)喪父依照公教人員婚喪補助辦法申請補助,是否按照當月(五月)薪資發給?答:按當月薪津發給。二,補助辦法內所指一個月薪津之補助,而東臺加給是否計算在內?答:呈省府核示中。三,省府有否規定婚喪補助費可由各機關預備金項下先行墊付。答:本年縣級在縣級總預算「公教人員婚喪補助費」科目列入。四,會計把補助費積壓月餘不發,是否犯法?可否向法院控訴?答:應查明原因,呈由該服務機關主管速發給。花蓮縣政府會計室答。更生日報是以臺灣東岸地區為主要報導對象的地區性報紙,該報創立於1947年(民國36年)9月3日,是花蓮地區目前仍在發行的報社中歷史最悠久的。創辦人為來自泉州的謝庸毅,戰後歷經二二八等事件後,希望為人民築起溝通橋樑,幫助大眾「走出悲情、重拾新生」,因此以「更生」為名創立此報。報紙原名為「更生報」,1971年(民國60年)3月29日更名為「更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