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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期間村里民大會 事先應通知戒嚴機關

戒嚴期間村里民大會 事先應通知戒嚴機關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戒嚴期間村里民大會 事先應通知戒嚴機關

此為1949年(民國38年)6月12日的更生報新聞節錄。省當局以關於本省此次實施戒嚴之戒嚴令第三條第五項,有嚴禁聚眾集會之規定,在戒嚴期間,里民大會是否仍然能照常舉行一事,昨核示各縣市政府,以村里民大會之召集,為宣導政府法令,訓練人民行使第四權,及促進地方自治之合法集會,與前項戒嚴令第三條第五項所指之集會有別,仍應依法照常召開,惟各縣市政府,應將所屬各村民大會召開日期,先行通知該區戒嚴機關,以資聯絡。更生日報是謝膺毅先生於1947年(民國36年)9月3日在花蓮創辦的地域性報紙。最初以「更生報」為名,主要是希望在經歷二二八事件後,能協助民眾「走出悲情、重拾新生」,幫人民築起溝通的橋樑。1971年(民國60年)3月29日更名為「更生日報」並沿用至今,是東臺灣刊行最久的地方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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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CC0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花蓮縣文化局
資料來源
更生日報
撰寫者
陳羿如
創作者
更生日報
時間資訊
報導時間
1949/06/12
媒體類型
報紙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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