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為電燈泡發明以前用來的照明工具,以空鋼筆墨水瓶盛裝煤油,加上棉繩匯聚而成的燈芯而成,稱作「燈盞」或「煤油燈」。臺灣電業發展始於1888年(光緒14年),由臺灣巡撫劉銘傳於臺北創立「興市公司」,供應低壓照明。到了日治時期,於1919年(大正8年)設立臺灣電力株式會社,並建設貫通南北之輸電幹線。戰後,在1946年(民國35年)成立臺灣電力公司,並於1960年代中期後開始提升輸電容量和穩定供電系統。花蓮在1960年代陸續有了電燈,但在未有電燈之前,幾乎家家戶戶都是使用「燈盞」作為照明工具;「燈盞」的亮度只有約五燭光,對於需要讀書寫字的學生來說非常不方便,但為了準備考試,還是得就著微弱的燈光挑燈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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