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4年(1726)居住林圯埔下坪(今竹山中北部,泰半地區為濁水溪河床地)的鳳山縣武舉人李朝龍等人侵墾番地,他向水沙連元墾人戴澤買入土地,其後駐於社寮的水沙連通事陳蒲也到彰化請墾,雙方因而互控混占爭租之事件。
乾隆15年(1750)劃定番界,已有漢人於社寮北邊番界之前、後埔仔拓墾,經調查後,已墾成田園1,571甲,將已墾田園釐定邊界分管陞科(報稅),沒想到後來該地佃人及熟番繼續偷墾,李朝龍結合下坪武生李光顯,想佔有這些墾地,強索佃人租穀,卻與佃人產生衝突。後督撫以過去方式將被侵墾土地重新劃為禁地,勒石嚴禁不許復墾,並令佃人解散。但因未緝捕私墾元兇,引起乾隆不滿,以「糊塗怯弱」批示辦案官員。
臺灣總兵李有用奏文水沙連地方當時已是「大小村落共計二十四庄,男婦戶口二千餘人」;「已墾成田園一千五百七十一甲,未墾荒地二百六十餘甲」的規模。他收押李朝龍、李光顯,也處罰水沙連後繼通事陳蒲的兒子陳媽生「不能約束民番,遵守禁界,復敢效尤爭墾,致啟釁端」免除通事職位。
水沙連官莊在今社寮北方之前、後埔仔莊(今竹山鎮中央里、富州里)。被要求納租的佃人,在不願負擔稅賦下紛紛逃離。乾隆 28年(1763)巡臺御史李宜青到訪時,整個官庄人去樓空。只能減租重新招佃。
乾隆20年(1755)9月12日戶部議准設立彰化縣水沙連編立保甲,以管理已墾田園及耕種民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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