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為《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中的檔案,收在第363冊第20文號,件名為「〔台中〕師範學校位置〔彰化ヘ〕一時變更」,是當時臺中縣知事木下周一呈給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的公文,希望能變更臺中師範學校的設校地點。
1899年(明治32年),總督府計畫在當時的臺北、臺中、臺南三縣分別成立師範學校,3月底頒布「臺灣總督府師範學校官制」,規定師範學校管理權在縣知事;4月9日公告設臺北、臺中、臺南三師範學校。臺中師範學校原預定設在臺中,不過從公文中可以看到,縣知事木下周一認為台中市沒有可堪作為校舍的建築物,若要新建,礙於本年度經費皆已編定,緩不濟急,建議暫時先移往彰化,以舊文廟(孔廟)的建築物權充為臨時校舍。其後得到總督府允許,因而第一代的臺中師範學校乃誕生在彰化孔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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