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獻為1944年(昭和19年)5月5日與5月6日之大平地日誌,記錄者皆為張鼎光。5月6日之日誌記有「內地人內地式改姓名者」、「新竹認定國語家庭」等事。
日誌所提之「內地式改姓名者」與「國語家庭」,皆為日治時期實行之國語家庭政策一環。為促進台灣人對於日本帝國的認同,台灣總督府於1937年(昭和12年)開始實行國語家庭制度。國語家庭為申請制,欲申請的家庭須以日語作為日常溝通的語言,並且要過上日本式的生活,如:將姓名改為日本式的名字、改穿和服、在家中設立日式祭壇並廢棄原有之傳統信仰……等等。申請核准之家庭將會得到用以證明的證書、獎章與門牌,並且能夠在配給物資、學校與公職申請等處得到政府的優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