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初期為解決統治臺灣所面臨的財政困難,總督府設立專賣制度統管全台產業。由於苗栗一堡獅潭庄和大湖庄的樟腦生產量高,苗栗街成為鄰近地區的樟腦集散地,在樟腦專賣制度實施後,便於苗栗街設立專賣局苗栗支局,臺灣總督府向人民購置多塊土地以做為專帶局的廳舍及官舍使用。根據〈桃仔園廳苗栗一堡苗栗街土地申告書〉可知,專賣局苗栗支局的官舍用地與建物,原為庄民劉鴻光所有,明治32年(1899)其將土地與建物賣予樟腦專賣局(明治34年時整併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其坐落於苗栗一堡苗栗街400番地,即今(2020)苗栗縣苗栗市文昌街25號至中正路口一帶,現為私人民宅。而專賣局苗栗支局廳舍一部分與官舍的用地,則是庄民李廷貴、李繼昌、李秀芹賣給臺灣樟腦局。其坐落於苗栗一堡苗栗街235、236番地,即今(2020)苗栗縣苗栗市中山路287號,現為同心公園。此外,另有一處專賣局苗栗支局用地,為一棟二階造家屋,是庄民徐春嫂賣予樟腦專賣局,其坐落於苗栗一堡苗栗街552番地,即今(2020)苗栗縣苗栗市日新街35巷16號,現為私人民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