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台灣由政府支配的勞資關係,經過一九八0年代蓬勃發展的社會運動與勞工運動之後,已逐漸轉型至勞工透過運動或組織而爭取其權益。由於政府提倡勞動工作以減少社會福利依賴,因此勞資關係成為工作福利國家的重要議題。本作品為台灣省政府勞工處於一九八八年所委託設計的標誌,設計理念以勞資和諧、攜手並進為處徽表現宗旨。徽章外型以圓形為界,取其圓滿、飽和之意,中間繪製對稱的雙人,象徵勞資關係之平等互惠。二人雙手互握,另雙臂向上昂揚,既為合作愉快,以誠相待,同時也意味著勞工朋友努力吸收新知,促進台灣經濟繁榮之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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