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份文件是1966年(民國55年)顏華自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政治系畢業的畢業證書。
1962年(民國51年),顏華自緬甸來臺赴國立政治大學念書,一般僑生來臺需先就讀僑生先修班,而顏華當年是直接保送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其雖生於緬甸,但靠著自學及華僑學校教育,打下很好的中文基礎;後因想回緬甸搞政治,遂於二年級時轉讀政治系。
顏華來臺時,隨身日用品均為洋貨如:瑞士手錶、英國毛毯、圍巾、美國五十一型、七十一型派克鋼筆等,當時臺灣一般民眾很少看過日用舶來品。碰上緬甸軍政府強盜土匪般國有政策,其父親來信提及家中損失巨大,已無力繼續供應金錢,他在臺灣要堅強的自己活下去,怎樣堅強?先是無比羞恥做賊一般的上當鋪,校內僑生輔導室打工,救災總會每月補助新臺幣180元,寒暑假參加救國團青年工程隊,僑生之間互助合作,就這樣度過了大學歲月。畢業後,1967年(民國56年)起任教於臺東縣立大武國中直至退休,現居臺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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