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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大地震

發生於民國40年(1951)10月22日,芮氏規模7.1的花蓮大地震,造成房舍建築、交通道路、公共設施、海堤等等都有嚴重的倒塌、變形的痕跡存在。圖中為花蓮市區在大地震的破壞後,日式房舍及周圍道路倒塌、傾斜的情形。如今隨著城鎮的發展,大部分的房舍等建物都已拆除重建,僅有少部分的建築可以被完善地保存著。臺灣因位於菲律賓海板塊與歐亞大陸板塊的交界處,地震頻繁,其中,民國88年(1999)9月21日發生的集集大地震,造成臺灣嚴重的災情,政府也因此訂立每年的9月21日為「國家防災日」。此照片由張志遠提供。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花蓮縣文化局,《洄瀾舊城‧風華再現老照片專輯》(花蓮縣文化局,2010)
  • 撰寫者
    王冠樺
  • 創作者
    花蓮縣文化局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51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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