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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州時報第五十三號-順應國策的適當地租與房租

此篇文章由經濟統制課所發表,內容在說明敕令第六百七十八號對於地代家賃統制令的修正。在新竹州下所管制的範圍內,從內文判斷這次的改動結果是讓租金下降。需注意的是,土地租金與房屋租金兩者的制定標準是不同的。由新竹州告示第三百六十一號,土地租金的計費標準應為地價取百分比;房屋租金的制定標準則有諸如建材、建築用途、附屬設備等等;建築依台灣式和內地式(日本式),價錢都有所差異。除價錢的制定標準外,本文也提到土地與房屋的租借條件。除了上述基本要素,可能影響租金的因素還包括保險、水電等等。以上是本文的大致內容。由本文來看,使租金下降的原因,可以推測其目的是讓土地的使用率提升,增加糧食產量或其他產值以幫助國家發展,如同文中前段所述:土地是國家貴重的資源,應妥善予以利用。

基本資訊

  • 別名
    新竹州時報第五十三號-國策に順應する適正地代家賃
  • 撰寫者
    郭彥希;呂竟;鍾淑敏
  • 創作者
    新竹州時報發行委員會;經濟統制課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1/10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新竹州時報發行委員會
  • 尺寸
    15*22公分
  • 存放位置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材質
    紙本
  • 地點
    出版地點
    新竹市東區榮光里 (120.971499, 24.80272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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