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文物為臺籍日本兵陳金村,於1945年(民國34年) 9月15日復員歸鄉時,由部隊發給的糧食支給證明書。陳金村,1928年 (昭和3年) 生於苗栗通霄,14歲時擔任「部落書記」,負責協助推廣兵役業務。後報名新竹州海軍志願兵,錄取「第五期機關兵」。1945年 (昭和20年) 2月,因戰事吃緊,進入高雄海兵團訓練,結訓後分發至位於高雄壽山的「第二十一震洋隊」,震洋艇以快艇搭載炸藥,衝撞敵方大船引爆作為自殺攻擊。陳金村在震洋特攻隊擔任整備維修的機關兵,平時與負責駕船攻擊的航空兵一同參與訓練 。終戰後,由全體隊員幫忙拆解震洋艇準備移交,在國民政府接收前便已整理就緒,交接給日軍司令部。一個月後的1945年 (民國34年) 9月,臺籍士兵先行離隊,部隊發放遣散費及糧食,並由高雄海軍警備隊發給此張證明書,載有軍階為海軍上等機關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