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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州時報第四十九號-談稅金(十六)

本篇文章由稅務課的差押生所寫,主題為「談稅金」,此為新竹州時報的系列文章,收錄於新竹州時報第三十四號 (1940年3月)至第五十二號(1941年9月),共十九篇文章(惟新竹縣政府未收錄第四十八號,故未能見「談稅金十五」一文)。本號收錄第十六篇文章,內容從法律的角度來談論徵稅的幾項原則。作者說明政府向人民徵稅必須符合四項法律原則:

1.普遍性原則:稅金的課徵對象具有普遍性,為所有人都須盡的義務。

2.公平性原則:對不同收入的人,課徵不同額度的稅金。

3.合法性原則:課稅必須有法律根據

4.明確性原則:課稅的流程必須依據明確的規定進行。

前兩項原則為實質正義的體現,後兩項原則則是形式正義。

本文著重的探討點在於「公平性原則(平等原則)」。作者從正義的角度切入,與讀者討論何種形式的課徵制度才符合公平性原則。是不論貧富向每人收取一樣的稅額,亦或根據個人收入高低課徵不同稅額才符合公平正義。此即法律上應採取形式平等或是實質平等的問題。

基本資訊

  • 別名
    新竹州時報第四十九號-稅金の話(十六)
  • 撰寫者
    姜智灝;呂竟;鍾淑敏
  • 創作者
    新竹州時報發行委員會;差押生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1/06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新竹州時報發行委員會
  • 尺寸
    15*22公分
  • 存放位置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材質
    紙本
  • 地點
    出版地點
    新竹市東區榮光里 (120.971499, 24.80272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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