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竹州時報第五十一號-談稅金(十八)

本篇文章由稅務課的差押生所寫,主題為「談稅金」,此為新竹州時報的系列文章,收錄於新竹州時報第三十四號 (1940年3月)至第五十二號(1941年9月),共十九篇文章(惟新竹縣政府未收錄第四十八號,故未能見「談稅金十五」一文),本號收錄第十八篇文章。

本篇文章討論的是私法人的各種納稅問題。撇除法人在民法上的定義,此處將法人區分為三種:營利法人、公益法人與外國法人。其中營利法人理所當然地必須繳納稅金;然而,由於公益法人進行的是公益活動,雖然仍需課稅,卻可以免除營業稅與所得稅。外國法人如外國店家,則因為屬地原則而不用納稅。

又,稅金分為兩種:國稅和地方稅。國稅是全島都要繳;地方稅則是依據自己所在的行政區,大到州稅小至街庄稅,端看居住地繳稅。往下又分成人稅與物稅:物稅(如房屋稅)是根據物件所在地課稅,而人稅(如所得稅)是依據人的居住地徵課。

以上範例僅限於台灣的狀況,若地區放大到包括日本、朝鮮加上台灣,情況就會複雜許多。比如:台灣人居住在日本或朝鮮時的人稅、物稅;日本人居住在台灣時,在日本、朝鮮的土地稅;居住在台灣時,在朝鮮或日本有所得的狀況。不同狀況下的徵稅須以人或地為依據,而文中也舉例充分說明,淺顯易懂。

基本資訊

  • 別名
    新竹州時報第五十一號-稅金の話(十八)
  • 撰寫者
    郭彥希;呂竟;鍾淑敏
  • 創作者
    新竹州時報發行委員會;差押生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1/08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新竹州時報發行委員會
  • 尺寸
    15*22公分
  • 存放位置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材質
    紙本
  • 地點
    出版地點
    新竹市東區榮光里 (120.971499, 24.802721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