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的淡水稅關公司藔支署,坐落苗栗一堡公司藔庄土名公司藔137番地,即今(2020)苗栗縣後龍鎮龍津里公司寮5鄰70、70-1、71-1、73號的民宅及部分北側道路用地。其前身為清光緒13年(1887)所設立的後壠港釐金局,是掌管港口關稅之所屬機關。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有鑑於後壠港在與大陸間貿易往來的重要地位,明治30年(1899)將後壠港定為特別輸出入港。然而清代所設之後壠港因溪床淤積,故將港口遷往公司藔,故又稱公司藔港,並在該地設立淡水稅關公司藔支署。根據〈苗栗廳苗栗一堡公司藔庄土地申告書〉的記載,其土地購自民家,明治30年(1899)日本人高橋利吉將其位於「新竹縣後滝公絲寮村15番地」(按:同後壠公司藔村)之土地、家屋,賣予淡水稅關署,作為淡水稅關後壠出張所之用地。明治32年(1901)公司藔庄民陳天來,也將位於「苗栗一堡公司藔庄14、15、16、17、27番地」之宅地賣予當時淡水稅關署。該兩筆土地,於明治34年(1903)土地調查時,經申告為「苗栗一堡公司藔庄土名公司藔137番地」,並作為淡水稅關公司藔支署之用地,該地西側緊鄰當時的後壠鹽務局倉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