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生豬肉回送緩和政策」為題,由編輯局所寫。文章開頭首先提到,以減緩島內的生豬肉回送為目的,「生豬肉配給管制規則」由總督府農務課畜產科籌畫中。以前述規則為準,確立配給機構、調整全島公定的消費價格等事項,則以總督府及州廳的命令辦理。另一方面,有關配給機構,作者表示看來是由現在各州廳轄下的配給機構所彙整的方案來決定;消費價格的調整法案則是以減少豬隻飼養頭數約四成為目的。另外,原先只訂定大城市(彰化以北)的價格,而該次更是制定了全島的「恰當價格」,期望可以順利地減緩回送的問題。以成果來說,臺中、新竹兩州大體自給自足,並預定將臺南、高雄所生產的剩餘豬肉,優先送往台北及其他的地區,以達到全島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