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由稅務課的差押生所寫,主題為「談稅金」,此為新竹州時報的系列文章,收錄於新竹州時報第三十四號 (1940年3月)至第五十二號(1941年9月),共十九篇文章(惟新竹縣政府未收錄第四十八號,故未能見「談稅金十五」一文),本號收錄第五篇文章。
作者破題自專制國家的興起,連帶進入了專制的課稅時代,意即稅金是依上位者的判斷而課徵,缺乏為人民考慮的基礎。進一步談到,專制課稅其實並非從近代才興起,早在羅馬時代就有類似的例子。至於為何近代專制國家是以專制課稅為特色,作者以下述三點解釋:第一,是因為租稅機關的掌控者,如貴族及僧侶等,其勢力日漸衰弱,租稅因此成為法律上人民的義務。第二是由於上位者的獨斷專橫,開始強迫人民賦稅。第三,隨著經費需求持續上漲,特權階級卻依然免稅,因而稅金的負擔落到人民身上。由於間接稅及特權收入皆是由上位者的專斷進行徵收,特權收入逐漸演變成間接稅的形式,例如關稅特權變成關稅、狩獵特權變成狩獵稅等。以下針對幾個間接稅介紹。首先是關稅:由於外國人進入本國領土即是在本國上位者的保護下進行貿易等事業,需要繳交稅金;此舉為徵收關稅的濫觴。再來是飲料稅及食品稅,因為是採間接繳納的方式,對人民的負擔較少,相對而言,反彈也不大;這兩項徵收被視為是消費稅的開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