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中葉至19世紀末的臺灣,不同祖籍的漢人,常因利益衝突而發生械鬥,在臺灣總督府抄錄契約文書所中,一份主張土地所有權的「理由書」,提到這塊土地在咸豐3年(1853)遭遇洪水,土地因而流失,土地所有權狀也在咸豐4年(1854)的閩粵爭戰中,被焚毀。從其所登錄的資訊,可知,該筆土地在日治時期的位址是「竹南一堡蘆竹湳庄土名蘆竹湳51-9番地、51-10番地」,即今日(2020)苗栗縣頭份市中華路438巷,鄰近國道一號處。該筆理由書所指稱的閩粵爭戰應是發生在咸豐4年,竹南一堡中港街的田羅慶二與賴得六,因為牛隻的爭奪而引發的械鬥,後來擴及至中北部地區,甚至在桃園中壢一帶爆發嚴重衝突,該事件也被稱為「中壢閩粵械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