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墓地,坐落於臺北縣竹南一堡大埔庄土名中大埔54番地,即今日(2020)苗栗縣竹南鎮專科七路與公義路462巷之間,依據〈新竹廳竹南一堡大埔庄土地申告書〉理由書的記載,該土地原本作為中港街以東,後庄附近一帶居民埋葬的塚山及荒埔,後來遭到附近居民的侵墾,使得可埋葬的土地漸少。後經過當地總董、監生及稟生於光緒13年(1887)2月向新竹縣正堂稟請後,總董、監生及稟生獲得官方諭告成為該地管理者。日治初期進行土地調查時,因該地僅有清代的官方諭告且未能提出其他憑證,而被收歸為國有。直到今日(2020),該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仍為殯葬用地,但該土地應是歷經遷葬,現今僅見茂密樹林與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