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筆土地原為清代英才書院所有之學租地,其坐落於苗栗一堡維祥庄土名內麻99番地,即今(2020)苗栗縣苗栗市勝利里勝利路與復興路之間。根據《苗栗廳苗栗一堡維祥庄土地申告書》記載,該地從前為張旭威之業,灌溉水源為苗栗六庄龜山頭圳水。清光緒11年(1885),六庄人民因灌溉水源不足而禁止他人引圳水灌溉,但張旭威卻擅自引水灌溉,導致與六庄人民之間發生爭端且長年爭訟。光緒15年(1889)臺北府與新竹縣官雙雙判決和解,六庄人民花費五千餘円共同買下此筆土地,將管理權抵押給劉育英,卻反遭其私吞。光緒16年(1890)冬,維祥庄的稟生湯樹梅報官控訴劉育英的惡行,苗栗縣官林桂芬便將此田租判給英才書院,做為學田租經費來源。日治時期初期,總督府原將學租歸為官租,後為重新整理地方教育之財產,便決定將學租財產統一成單一財團以便管理。在土地調查期間,學租地的土地申告以民政長官名義,由廳長執行,而該學租財團之管理人歸屬於苗栗廳長家永泰吉郎管理,同時制定全島共通的「學租取扱規程 」 ,指定將學租財產用於教育事業,直至明治39年(1906)正式成立學租財團,促其法人化。根據現況調查,該地目前(2020)一部分為苗栗市勝利里活動中心及民宅,大部分仍維持田地之舊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