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書院學田,位於日治初期的竹南一堡大北埔庄127、128、129、130番地,即今日(2020)苗栗縣三灣鄉北埔村中港溪南岸之田地,光緒18年(1892),陳維藻與張秀生為了竹南一堡大北埔庄的一塊土地,相互爭訟,後來官方將該筆土地充作明志書院的學田,至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依據明治31年(1898)10月1日頒布的臺北縣令第廿四號學租處理規程第一條的規定,將該筆土地編入臺北縣學租財團名下。順帶一提,清代明志書院即位於今日(2020)明志書院停車場(新竹市東區西大路317號),根據〈新竹廳竹南一堡北埔庄土地申告書〉之理由書的記載,明志書院後來成為新竹衛戌病院之附屬官有家屋,由新竹守備隊管理,明治30年(1897),守備隊長與衛戌病院院長,決議將明志書院之建物改為新竹國語傳習所之校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