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昭和8年)臺灣總督府推行部落振興運動,主要目的在於推行社會教化、開發產業、改善農業、維持治安等。
此件《昭和弍拾年大平地部落會收發件名簿》,紀錄1945年(昭和20年)大平地部落收發文記錄,共記錄131號。主要紀錄疾病防治、糧食配給、物資配給、產婦生產用品配給、納稅、人口調查等政令宣導文件收發記錄。部落振興會雖然因各地部落特質之差異,實施情況有所不同。簽收簿裡登記橫山庄長和部落會長往來的公文文號和文件名稱,從中可了解各式民生用品運送至部落後,皆以配給的方式分發。此外,部落會也負擔起教育國語(日語)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