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初由於臺灣米穀產量減少,各州組織米穀配給組合,供出米穀給總督府並且調配米穀之供應。一方面平均分配米穀的供需,另一方面展開出米穀移出的管理政策,同時解決日本米穀生產不足的困境。依據《臺灣總督府府(官)報》第74號的府令, 1942年(昭和17年)年6月30日頒布「食糧管理法臺灣施行令」,米穀、小麥、甘藷被視為是主要糧食,並且由政府統一收購與配給。
此件〈昭和19年竹東郡守長島信予張廷石賞狀〉是1944年(昭和19年)3月28日橫山庄大平地部落會長張廷石因1943年(昭和18年)第二期作米申告並供出,功績顯著,獲得竹東郡守長島信頒發的賞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