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昭和8年)臺灣總督府推行部落振興運動,主要目的在於推行社會教化、開發產業、改善農業、維持治安等。各庄街以保為單位設立部落振興會,結合警察官、保甲制度、街庄行政,進行地方社會與生活環境改造,強化皇民化運動精神。
1943年(昭和18年)年12月18日橫山庄大平地部落獲健民部落審查結果壹等,張廷石積極參與部落建設,功績顯著,獲得兩張賞狀,分別是新竹州警察部長井原敏之,以及竹東郡警察課長川野覺衛,兩位所頒發的健民部落建設賞狀。
1933年(昭和8年)臺灣總督府推行部落振興運動,主要目的在於推行社會教化、開發產業、改善農業、維持治安等。各庄街以保為單位設立部落振興會,結合警察官、保甲制度、街庄行政,進行地方社會與生活環境改造,強化皇民化運動精神。
1943年(昭和18年)年12月18日橫山庄大平地部落獲健民部落審查結果壹等,張廷石積極參與部落建設,功績顯著,獲得兩張賞狀,分別是新竹州警察部長井原敏之,以及竹東郡警察課長川野覺衛,兩位所頒發的健民部落建設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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