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時代總督府修繕臺灣各地之主要道路、橋樑建設,乃由各地方官廳確認築路計畫,於呈報官方後利用「保甲制度」告喻地方街庄長與士紳,協助民眾遷離、募款、服無償勞役,並動員地方人民貢獻勞力、資金、土地以完成公共建設。
此件〈昭和10年竹東郡守甲木豐吉予張廷石之道路改修表彰狀〉為張廷石參與改修竹東郡主要道路,率先投入築路計畫,功績顯著。張廷石於竣工之際,接受竹東郡守甲木豐吉之表彰,推測其作為地方保正,召集人力與資金協助官方進行道路建設。
依據臺灣總督府於昭和11年3月25出版之《昭和十年台灣震災誌》紀錄,昭和10年4月21日台灣發生「中部大地震」,新竹台中地區皆有嚴重災情,推測此項工事為該年災後道路損毀之修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