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渡證書是買賣田園租業的契約,會有一定的買賣金額收付。買主就是銀主,買賣價格的議定由買賣雙方和居中的第三人共同議定。杜賣契的基本形式是「一賣千休,葛藤永斷」,也就是賣方將物權交出後,買方取得了標的物的處分權。
此件〈大正9年12月17日戴阿傳、張信連等杜賣盡根契字〉,為橫山張家古文書之一。土地買賣的契約發生在1920年(大正9年)戴阿傳將位於大平地第86號的一筆土地,以20元賣給張信連(張乃賜之子)。而大正9年亦是市街庄管轄區域更改之時,因而在契約上出現「竹東郡橫山庄」,而非「竹北一堡橫山庄」。此件的上手契包含〈道光14年5月合興庄墾戶陳長順立給丈單字〉、〈道光16年徐麟鳳、戴松柏仝立合約字〉,顯示1834年(道光14年)徐麟鳳佃墾十六寮坑,1836年(道光16年)徐麟鳳與戴松柏因灌溉糾紛簽立水權合約,且批明1902年(明治35年)戴家將水權交給張乃賜,直到1920年(大正9年)戴家將土地賣給張信連,張家最後取得戴家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