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37年鄒乾福、黃留生仝立定界合約字

此件〈明治37年鄒乾福、黃留生仝立定界合約字〉,為橫山張家古文書之一。描述1902年(明治35年)10月鄒乾福、黃留生二人位於大平地庄的田地,因界線模糊,為了避免日後的糾紛,兩人協議請黃振勝、鍾英華作為公證人,以劃定立石的方式,永遠將鄒家土地之北界與黃家土地之南界,清楚劃分界線。以魯班尺壹尺弍寸,任鄒家埋石築壆,且於當年完成填築界線之工作,雙方不得爭執計較。

而後由橫山張家持有此契,表示此水權最後由張家收管。相關契字為〈明治35年10月鄒乾福、黃晉生等仝立水約分汴字〉、〈昭和6年3月1日戴姓同立池沼及圳路契約書〉,顯示1904年(明治37年)鄒乾福與黃留生因田地界線模糊,雙方劃定立石,釐清土地界線。又於1931 年(昭和6年)張家取得黃家土地後,隔年與戴家產生灌溉糾紛,於是兩家共同簽訂契約,維護沼池水路。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陳楏;尤雅韻、林美辰;羅烈師
  • 創作者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時間資訊
    登入日期
    2020/06/30

    創作時間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日治時期明治年間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尺寸
    44.9x56.5 cm
  • 存放位置
    新竹縣縣史館
  • 材質
  • 地點
    出版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吳濁流路55號 (121.0136794, 24.83107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