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咸豐3年合興庄墾戶陳長順立給墾批字〉,為橫山張家古文書之一。1853年(咸豐3年)12月合興庄墾戶陳長順無奈因墾地毗鄰番地,時常遭受當地番人侵擾,於是備資建隘,募丁把守,招佃就地墾取丁糧。陳長順招得佃人張林生(橫山張家第十三世),張林生自備工本前來墾佃太平庄左畔土名十六分寮坑上份水田埔園一所。此墾批沒登載隘糧的數額,除了依照庄規資給隘糧外,墾成後佃人又需繳納田每甲各12石、園每甲各3石的大租,可見佃戶就地墾取丁糧且貼納隘糧是首要任務,開墾完成後還得依規定繳納大租。
陳長順是來自泉州府的竹塹商人,1820年(嘉慶25年)成為合興庄墾戶,此件為橫山張家拓墾大平地最早出現的墾批,顯示張家入墾合興庄的時間較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