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福春(1906-1950),河北天津市人,據判決資料載,于非於1948年潛入臺灣,1949年春利用其在臺灣省社會處主辦實用心理學補習班主講心理學機會,吸收另案被告陳平等。於1949年7月間,出而組織讀書會,邀集心理學班學生周哲夫、鄭福春、吳國祥、袁乃匡、朱淑貞等人參加,並成立3人小組,由周、鄭、吳3人擔任組長,介绍、閱讀共匪理論宣傳書籍,展開思想滲入攻勢。7月底,因于非言行已受到政府注意,其妻蕭明華乃助其離臺。9月,于非復潛回臺灣主持匪諜活動,積極展開情報工作,並有吳國祥、周哲夫、鄭福春等人提供交通資料,其中鄭福春乃秘密提供于非關於破壞鐵路交通的有效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