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由教育課劉文俊所寫,內容探討臺灣人的人生觀。
作者首先言明人的存在目的包含自我生存(食物本能)、自我延長(性慾本能)、自我創造(自我實踐、國家、社會實踐),除了生存必須的食物與繁衍後代,人必須合力讓社會更好。人若不能為社會發揮自己的特長,對國家來說是一大損失。接著,作者開始闡述其人生觀,人一定要工作、要生孩子,讓國家有好的國民是父母的責任,培養好的下一代得從選擇好的伴侶開始。養兒育女是很美好的事,台灣的尼姑與不結婚主義是對自然最大的冒瀆等。總結文章的內容是:透過好的家庭教育,培養出好的人格的國民,其對於父母的孝道延伸為對國家的愛、也延伸到宗教信仰,宗教可以安頓人的心靈,改善台灣全體社會。台灣信奉的佛教和日本神道系統有密切的關係,與西方的個人主義不同。本文表面上的主旨看似為探討人生、人生觀,實際上則是講述為國奉獻是崇高的思想,及推崇皇民化神道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