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由稅務課的差押生所寫,主題為「談稅金」,此為新竹州時報的系列文章,收錄於新竹州時報第三十四號 (1940年3月)至第五十二號(1941年9月),共十九篇文章(惟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未收錄第四十八號,故未能見「談稅金十五」一文),本號收錄第四篇文章。
作者於文章開頭表示,各方學者對於租稅發展的歷史有不同看法,其中又分為兩個觀察面向:其一是形式上的發展,即隨著國家的財政需求、統治形式一起發展;其二是實質上的發展,即隨著經濟進步發展,代表國民富有程度增加與財富分配不均。而後作者舉出支持形式上發展的論點,將稅的發展分為以下時期來討論:
1.任意獻納時代:最初人類社會建成後,便有了公共財的需求,為此人民會自願獻上勞動或是物品,也成了稅金的起源。
2.租稅承諾時代:自封建制度建立以來,公共財需求增加且收入不足,導致國家必須靠稅金維持。而封諸侯的行為,造成君主平常雖可靠土地收入、特權收入拿到經費,而一旦有臨時的開銷就需要籌錢,因此,出現由君主向民眾請求援助的臨時稅,回應君主請求的機構則被稱作民會。接著,介紹了民會的組織、項目、決定事項、職位跟特權。
關於3.專制賦稅時代,本篇文章則沒有詳細介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