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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永先生訪談錄

林明永,1940年4月19日出生於臺中潭子,1961年入伍當海軍。根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3)度覆高准字第33號判決書載,被告高金郎、謝發忠、林明永等因邱萬來之倡議臺獨,予以附和,共謀犯罪。而被判刑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到出獄為止共受刑12年1個月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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