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田,據臺灣警備總部(68)年諫裁字6號裁定書載,林家田於67年4月6日,在火車上向潘巨國、李善文等人散布利匪謬論,遭判感化教育3年。爾後,保外就醫期間,據臺灣警備總部(70)障判字第52號判決書載,林家田號召民眾中央民意代表選舉日,發起義舉推翻國民黨政府,此足以妨害治安,動搖人心,遭判有期徒刑7年。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