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為保安課長友田藤太郎所寫,主題為臺灣都市計畫中的建築物相關限制,非全文。本期內容(前文推測刊登於新竹州時報第五號,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未收錄)討論建築物與交通的關係,內容分成以下方面:
1.建築物與交通:描述雜亂的建築物,會導致鄰近道路迂迴曲折,阻礙交通並容易造成危險。
2.建築物與思想:描述居住環境會對人的心理造成影響,居住於陰鬱的環境容易造就不純潔且邪惡的思想。
3.建築警察:描述建築警察的職責,表示其目的為維持社會秩序、防止建築物造成的危害。
4.用途地域制度:此制度預先指定土地與建築未來的用途與位置,作者認為若無此制度,土地與建築物便會被私人占用導致衝突、損害公共利益。
5.建築線:指定道路與建築物位置的基準線。作者表示若無建築線,不僅損害景觀,也會導致緊急時刻影響避難或救護工作,建築線的存在可以幫助調節道路,對都市計畫相當重要。
6.法定建築線與指定建築線:前者是依照都市計畫令所劃分之都市計畫區域內道路界線;後者指依照都市計畫令、由知事所指定的建築線。
7.建築線與道路的關係:在重申建築物如何影響交通後,詳細列出並說明臺灣都市計畫令的實施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