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重光,1941年4月17日出生於大里,當兵時因表現良好,被送到陸軍步校受訓。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3)警審特字第21號判決書載,黃重光於51年春節,經吳俊輝、江炳興邀請討論「臺灣獨立」組織型態與組織名稱,以及拉攏不滿現實且具有本土意識之青年,從事叛亂活動,預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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