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財源,1940年4月6日出生於高雄市三塊厝。與施明德自國小起就一直是同學,就讀高雄中學時,組織「亞細亞同盟」。因為從小認識的郭哲雄認為「亞細亞同盟」與陳三興等人的「興臺會」理念相同,合併可增強組織力量,乃合併為「臺灣獨立聯盟」。組織擴大後,各自吸收盟員。因李姓盟員響應1962年3~4月間的「反共自覺運動」自首,因而爆發「臺灣獨立聯盟」案。蔡財源於1962年6月被捕,臺灣警備總司令部(54)警審特字1519號判決書,以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起訴,判刑12年,於1917年在獄中因將政治犯名單曝光事件被判感訓3年,合計入獄15年。1977年6月6日出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