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主李國彰於1949年,接受同事劉增泉邀約參加雜誌輪讀會,後於1951年遭另案被告萬成誘捕至保密局拘禁,以參加「叛亂團體」遭到起訴,雖矢口否認卻仍獲判有期徒刑十年。
下為同案被告概況:
劉坤泉,男,年26歲,新竹縣人,從商,死刑。
陳水泉,男,年25歲,新竹縣人,中國石油公司新竹研究所技工,判刑十年。
曾水秀,男,年24歲,新竹縣人,中國石油公司新竹研究所技工,判刑七年。
李國彰,男,年23歲,苗栗縣人,台光電化工廠技工,判刑十年。
陳錦泉,男,年30歲,新竹縣人,運貨工人,判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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