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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德(簡文憲之子)訪談紀錄.pdf

簡文憲於民國卅九年間因匪嫌案在保安司令部偵查時,因缺乏事證未予判處罪刑,以其思想不正之事由,發交新生訓導處感化。於四十一年再度被捕,簡文憲被判定參加組織且又繼續吸收他人參加,依法處死,遞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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