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間子弟軒社,如:北管、南管、什音、八音、大班鑼鼓等,其人員招募來源及組成方式,大致上分為四種,一為地緣:由鄰近區域居民組成;二為業緣:由相同職業或產業成員組成;三為宗族緣:由家族內成員組成;四為組織緣:由同一組織,如廟宇信眾、商行會社成員組成等。蘆竹坑子大和社成立於日治時期,為坑子一帶居民組成具地緣特性的北管組織。
坑子大和社設有社館,做為社員學習曲樂、放置樂器及出陣用具的空間。社館內設有神龕,神龕上未安奉神明金尊,而是以在紅紙上書寫西秦王爺及田都元帥名諱的方式奉祀,下方奉祀虎爺。住在社館附近的社員平日會抽空前來上香,每次練習前社員們也都要上香。子弟團體認為奉祀戲曲之神可以保佑社員演奏技藝進步神速。
以紅紙取代神明金尊奉祀戲曲之神的方式常見於編制及規模較小的子弟團,成員們咸信奉祀神祇應首重心誠,金尊安奉與否並非至關重要。隨著傳統軒社組織隨時代日漸減少,團體規模較小的軒社組織更難以維繫,以此種方式奉祀曲館神的景象也越見罕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