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地方的庄頭廟(或稱大廟),均會向祭祀圈範內的信眾收取丁口錢(丁指男性,口指女性)做為辦理慶典的費用,丁口錢在桃園大溪普遍稱呼為「緣金」。早期,緣金均是由值年爐主及頭家(或稱首事)向居民收取。約自1990年代因鄰里長人面較廣且較熟悉地方事務,全臺各地不少廟宇的緣金改由鄰里長協助收取。
以大溪三層福安宮為例,為美華里及福安里的庄頭廟。廟方每年度舉辦5次慶典:農曆2月15日開漳聖王聖誕日、農曆3月23日天上聖母聖誕日、農曆4月26日五穀先帝聖誕日、農曆7月15日中元普度及農曆8月15日中秋節。約在1970年代之前,緣金是在每項慶典辦理前收取,一年要收5次;至1990年左右,因工商社會化,居民平日要外出工作,不見得經常在家,再改為年初收一次,農曆8月15日收一次;至2009年,再簡化為5次慶典費用一次收取,即這張公告所昭示之內容。由這張告示可體現傳統民俗慶典辦理,為因應社會環境及居民生活習慣變遷所做出的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