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雜誌》,戰後文藝性雜誌, 1956年9月20日由文學雜誌社創刊。發行人劉守宜,主編夏濟安。共出版8卷6期。1960年8月20日出版第8卷第6期時因文藝市場不景氣宣布「停刊半年」,日後不曾復刊。本刊創辦宗旨,夏濟安在其所執筆的〈致讀者〉表示,本刊是由幾個愛好文學的朋友所創辦,他們雖然身處動亂時代,但他們「提倡的是樸實、理智、冷靜的作風」;他們反對共產黨的煽動文學,但也不想提倡「為藝術而藝術」,其認為「一個認真的作者,一定是反映他的時代表達他的時代的精神的人」。本刊除了歡迎各式體裁的創作與翻譯,「文學理論和有關中西文學的論著,可以激發研究的興趣;它們本身雖不是文學創作,但是可以誘導出更好的文學創作。」此點啟發了後來的《現代文學》。
第1卷第1期文學評論刊載勞榦〈李商隱燕臺詩評述〉、林以亮〈論散文詩〉;散文則有吳魯芹〈我和書〉、思果〈鳴〉、石堂(劉守宜)〈龍泓寺前外三篇〉及齊文瑜(夏濟安)譯霍桑(Hawthorne)〈古屋雜憶(上)〉;詩作刊載梁文星〈峴山〉、胡適譯郎斐羅(Longfellow)〈一枝箭,一隻曲子〉、夏菁〈日落時〉;小說有黎烈文譯Pierre Loti〈老囚犯的哀傷〉、彭歌〈矮籬外〉和林海音〈瓊君〉;最後則有形同創刊詞的〈致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