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米,位於埔里鎮西南方,921地震前屬埔里鎮貧困里,居民常自嘲是住在「乞丐庄」。
1823年(清道光3年),中部平埔族人循著濁水溪與烏溪兩線大規模移墾埔里,當時只有零星幾戶的洪雅族人,在桃米坑溪兩岸的河階地落腳,尚未集結成社。1851年(清咸豐)後,又有閩粵漢人陸續進入拓荒,漸成聚落。
早期桃米的移墾,為了防「番害」而採共同墾殖的模式,桃米坑溪兩岸的寸寸山林,也漸漸化為良田。等開墾粗具,再以當初每戶出的人力多寡,鬮分土地。至今,如「十份仔」、「八股林仔」、「四股坑」等老地名,都是桃米先民墾荒闢地所留下的印記。光緒中期以後,移民日多,使得桃米的開發也越加深入每個角落:中城、下城、中路坑、種瓜坑、茅埔坑、紙寮坑、林頭坑、草湳,都有先民們寫下披荊斬棘的故事。
921地震前這裡鮮為人知,歷經社區重建與轉型的桃米,在地震後卻成了台灣知名的生態村,每年吸引數十萬名遊客的到訪,爾今,透過導覽解說僅能從舊地名中,遙想桃米先民的墾殖印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