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張照片由蘇傳登校長提供,攝於1971年(民國60年)。照片中沙崙國民學校的學生們正在上音樂課,黑板上畫著全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等記號,在彈奏風琴的老師為當時自新竹師範學校畢業返鄉任教的蘇傳登老師。
沙崙國民學校前身為后厝國民學校沙崙分校,1960年(民國49年)獨立為沙崙國民學校,1968年(民國57年)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易名為沙崙國民小學。
中央政府遷臺後的音樂課大抵延續南京政府時期的音樂課程標準內容,1961年(民國50年)全面性的修訂,將中高年級的音樂課程標準調整為「發聲與發音」、「音感」、「認譜」、「擊拍與指揮」、「演唱」、「器樂」、「創作」、「聲樂曲與器樂曲」、「故事」等九小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