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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圍公學校校旗

竹圍國民小學早期為「大園公學校竹圍分教場」,1921年(大正10年),原設置於大園鄉竹圍村福海宮廟內,隔年校舍落成,再從福海宮內遷至竹圍街。

本張照片所顯示的是1928年(昭和3年)奉令升格,改制為「竹圍公學校」的過往,照片中即為當時的校旗,掃描自《竹圍國小九十週年校慶特刋》。竹圍國小在建校百年後,因為航空城的緣故而必須遷校,在時間軸上換個地方繼續前進。

1898年(明治31年)日本政府公布「臺灣公學校令」,1919年(大正8年)再公布「臺灣教育令」,規定臺灣人可以念六年制的「公學校」和四年制的「高等普通學校」,1922年(大正11年)重新公布新的「臺灣教育令」,新教育令取代原有的臺灣教育令,改為常用日語的人讀「小學校」,不常用日語的人讀「公學校」。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鄭巧君
  • 創作者
    竹圍國民小學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昭和年間
  • 媒體類型
    照片
  • 時間分期
    1928年(昭和3年)
  • 地點
    拍攝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公學校 (121.24428, 25.10368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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